从9月1日零时起,淮南市开始执行新的客运出租汽车价格政策,出租车起步价由5元调整为6元,起步基价公里数仍为2.5公里。
除了起步基价调整外,基本运价由过去1.20元/公里调整为1.40元/公里;空驶费由过去超过10公里后,超过部分加收基本运价的50%,调整为超过8公里后,超过部分加收基本运价的50%;夜间(23:00至次日6:00)每公里运价加收20%为1.68元/公里,起步基价为7元/2.5公里;免费等候时间5分钟,超过5分钟按0.30元/分钟计费,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费;乘客在租用出租汽车期间发生的过渡、过桥、过路费用由乘客承担,乘驾双方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出租汽车运价计费尾数结算实行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9月1日至9月15日为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调整期,其间新旧两种运价并存。”淮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林如荣说,对计价器不能正常使用或不使用计价器打表计费,以及不按规定出具发票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车费,并可向价格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举报投诉。对故意绕行、索要高价、乱收费、敲诈乘客等价格违法行为和拒载乘客、恶意拼客等违规行为,分别由价格主管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记者张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