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首页 > > 聚焦乡村振兴任务 加快农业农村发展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提升人才培养与产业升级适配度
 排除隐患构筑食品药品“安全墙”
 对于纪念活动要加强监管
 与古人做一场“穿越时空的对话”
 “红娘奖”让青年人才留人更留心
 涵养营商环境“清新空气”需久久为
县区传真
 我市开展“质量月”专题宣传咨询活
 潘集区构建基本养老保险立体化宣传
 凤台县多措并举推进“凤粮入川”
 八公山区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毛集实验区招商引资保持良好增长态
 田家庵区“春风行动”突出精准扶贫
 八公山区全力应对H7N9疫情防控
 谢家集区成功捣毁一处食品加工黑作
聚焦乡村振兴任务 加快农业农村发展
【字体: 】 发布时间:2023/8/31 10:15:52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今年以来,淮南高新区坚持把乡村振兴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全面抓好粮食生产、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等工作,持续夯实“三农”工作压舱石,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推进农业生产“大托管”,全力保障粮食安全

淮南高新区将“大托管”作为保障粮食安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大农业生产“大托管”改革推进力度,广泛开展“大托管”政策宣讲,向村民发放“大托管”宣传资料,讲解“大托管”服务工作和政策措施,引领“大托管”提质增效。今年以来,该区17个村已测绘3749亩,有意向托管土地3809余亩,已与农户签订托管合同1696.89亩,与种粮大户签订托管合同1166.41亩。截至目前,淮南高新区已托管土地面积8878.03亩。积极推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工作,强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统一采购小麦“一喷三防”药剂发放到种植农户手中,并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实地查看小麦长势及病虫害情况,引导农民规范用药,及时增施苗肥、灌溉等,促进了粮食生长,有效预防了病虫害的发生。今年,该区夏粮播种面积约1.8万亩,其中小麦1.1万亩,油菜0.7万亩,产量约5400吨。同时,该区积极引导各村立足资源禀赋,结合村情实际,因地制宜打造“一村一品”,涌现出新华村“安新菜园”、徐马村特色火龙果基地、大郢村绿色观光生态农业等特色种植,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带动村民增收致富。

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打造和美乡村

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淮南高新区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该区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以村为单位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重点任务,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整治工作,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公共基础设施改善、乡风文明进步等互促互进。

据了解,2022年,该区实施环境整治项目9个,完成100座农村改厕;新建水泥路3千米,沥青路1.62千米,解决860户3600人行路难问题。新建6条3公里机耕砂石路,改善8个村民组614户1876人生产耕种条件。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投资270万元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解决2个村1347户5138人饮水安全问题。今年,淮南高新区将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实施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改造、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短板,加快实现辖区农村水源净化、道路硬化、夜晚亮化、能源清洁化、人居环境美化目标,持续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推进乡村振兴

淮南高新区大力推进乡村振兴项目,2023年全区衔接资金计划实施1817万元,共计19个项目,其中,工程基础设施类13个,产业就业及巩固三保障成果等4个,项目管理费及其他2个项目。截至目前,已开工16个项目,资金拨付550万元,资金拨付率30.27%。防范化解防返贫风险,为全区脱贫户及监测户753人购买2023年“防贫保”综合保险中必选项目,补贴率100%。坚持就业优化,把脱贫人员稳岗稳就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中之重,全面落实就业帮扶政策,实施动态监测、岗位储备、精准就业等措施,全区脱贫户及监测户338人(其中公益性岗位99人)实现稳定就业、稳定增收。抓好产业奖补和金融帮扶,2023年春季,为96户发放产业奖补金额15.5165万元,发放小额信贷资金15万元,补贴小额信贷利息0.876万元。(记者 李东华 通讯员 王诗尧)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