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首页 > 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 > 以廉润心扬清风 以文化人树正气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红娘奖”让青年人才留人更留心
 涵养营商环境“清新空气”需久久为
 “爱的后备厢”满载的是亲情与乡愁
 从春节习俗中汲取文化自信的力量
 参军入伍 让青春更精彩
 让文物“活起来” 博物馆“火起来
县区传真
 我市开展“质量月”专题宣传咨询活
 潘集区构建基本养老保险立体化宣传
 凤台县多措并举推进“凤粮入川”
 八公山区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毛集实验区招商引资保持良好增长态
 田家庵区“春风行动”突出精准扶贫
 八公山区全力应对H7N9疫情防控
 谢家集区成功捣毁一处食品加工黑作
以廉润心扬清风 以文化人树正气
【字体: 】 发布时间:2023/7/27 10:10:29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寿县持续擦亮“楚风廉韵”亮丽名片

近年来,寿县纪委监委坚持守正创新,深入探索实践廉洁文化建设的新方法、新路径,不断擦亮“楚风廉韵”这张亮丽名片,把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性工程,为推进寿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坚持政治引领,推进廉洁文化建设

县纪委监委始终将廉洁文化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牵头起草《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若干措施〉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了26家县直单位、25个乡镇党委的任务分工,细化了21项工作措施,明确了65个任务清单。将廉洁文化建设纳入目标绩效考核、抓基层党建述职等内容,作为县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立足资源禀赋,打造廉洁文化阵地

县纪委监委始终将打造廉洁文化阵地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深挖廉洁资源,厚植清廉沃土。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在第一纪检监察协作区(寿春镇)、第四纪检监察协作区(安丰镇)建设廉洁文化教育馆,重点打造寿县特色廉洁文化教育基地,使广大党员干部接受廉洁文化浸润。扎实开展“一域一品”廉洁文化创建活动,对寿县税务局党风廉政教育厅、寿县公安局廉政文化长廊、方运炽烈士事迹陈列馆等廉政教育场所进行全面更新升级。依托市级廉政教育基地孙叔敖纪念馆,与县域各学校、市周边学校、省外高校、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共建共享机制,组织开展廉洁教育活动,2022年以来,已累计接待参观者4.8万多人次。用好省级廉政教育基地,依托安徽楚文化博物馆、安徽第一面党旗纪念园两个省级廉政教育基地,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等活动。2022年以来,已累计接待参观学习者共计67.4万多人次。

突出多元载体,培育廉洁文化理念

县纪委监委始终将培育廉洁文化理念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增强政治定力抵腐定力。开展“清风常伴 清廉传家”活动,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及家属发放倡议书,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家属助廉、诺廉,持续涵养家风正气。依托各级各类媒体,说好廉洁故事、传播廉洁声音。2022年以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江淮风纪》等多次采用了寿县的典型案例和做法。组织开展“新时代 新征程 话清风展形象”主题征文活动、赴裕安区独山革命旧址群开展革命传统教育、“重温初心 坚定信仰”等系列活动,扩大廉洁教育覆盖面。筹办“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寿县‘楚韵廉风’职工书画作品邀请展”,走好廉洁文化的群众路线。

注重日常监管,提升廉洁文化质效

县纪委监委始终将提升廉洁文化质效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行动,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存戒惧,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紧盯“关键少数”,加强思想教育。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在重要时间节点,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4000余条,及时提醒党员干部自觉树立规矩意识,强化理想信念,遵守党规党纪。聚焦年轻干部,强化日常教育。坚持把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会同县委组织部,每年举办全县年轻干部纪律教育专题培训班,加强对年轻干部纪律教育,开展任职谈话,护航年轻干部廉洁成长。面向“绝大多数”,深化警示教育。2022年以来共拍摄制作忏悔视频3部,留存忏悔书8份;组织全县各级干部收看《霉变的“良心”》《掉队的赶考人》等警示教育片,累计观看人数达一千多人次。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大会1次,组织1场案件旁听庭审,通报2起4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以案示警作用。( 通讯员 汪 薇 记者 李东华)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