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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启动
【字体: 】 发布时间:2023/7/5 10:37:08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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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诚信乃企业立足之本、生存之基。为激励企业遵守市场规则、守信经营,推动市级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增强市场活力和持续稳定发展,我市从近日起至7月下旬面向全市中小企业开展“诚信企业”评选。

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市场主体均可参评。通过“诚信企业”评选,全面推动信用应用落地,赋能中小微企业,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能力。通过“诚信企业”评选,积极宣传信用知识和政策,树立企业诚信典型,鼓励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强化企业诚信管理,营造诚实商业环境。

评选标准包括:企业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企业管理水平较高,创造工作岗位,对当地公共设施、服务、人文环境等具有促进作用。企业具有较佳的社会美誉度,热爱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取得县区级以上荣誉称号。企业具有较高的社会诚信度,做到无拖欠工资等行为、3年内无纳税失信记录、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3年未因质量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近3年未因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银行信用良好、海关信用良好、5年内无法院失信记录等。

通过申报、复审、网络票选、终审等环节,将择优选择50家左右“诚信企业”候选名单,在“信用淮南”网站公开对外公示。市发改委会同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对最终评定的淮南市“诚信企业”正式印发表彰通知。

“诚信企业”可享受多项优惠政策,包括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提供的扩大授信范围、增加授信额度、尽可能减少贷款审批环节并缩短审批时间;市发改委提供的诚信企业拟建设或在建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省或市级各类政策支持;市税务局提供的对“诚信企业”实行绿色通道优先办税;市人社局提供的对“诚信企业”减少或免于日常巡查监察;市生态环境局提供的对“诚信企业”减少执法监管频次,实施告知执法;市市场监管局提供的对“诚信企业”两年内免于“双随机”抽查或减少检查频次,实施简化检查,优先推荐参与政府质量奖评选;淮南海关提供的享受通关优先受理并提供便利,享受一对一政策帮扶服务等等政策。

我市对“诚信企业”实施动态监管原则,“诚信企业”有效期为两年,对有效期内发现的一般失信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对严重失信者,撤销其称号,并向社会公示。 (记者 周玲)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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