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和权益保障工作,将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民生实事等考核体系。市民政部门作为牵头部门,着力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维护好城市生活无着人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救助机构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反家庭暴力庇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市民政局相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目前,我市共有市救助管理站、寿县救助管理站、凤台县救助管理站3家救助管理机构,2022年以来,全市累计救助城市生活无着人员490人次,其中站内救助180人次,站外救助310人次,累计使用救助资金174.92万元。
健全工作机制,夯实救助管理工作基础
我市建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民政局等25家单位为成员的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的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机制。全面建立救助管理机构特邀监督员制度、民政部门负责人定点联系救助机构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爱心人士等,对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行管理、人员照料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提升了救助管理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规范救助服务网络,全市3个救助管理机构、10个县(区)民政部门、90个乡镇(街道办)临时救助点、256个村(社区)统一制作救助引导标识牌,明确工作流程牌,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建立了完善的救助服务网络。
强化部门协作,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能力
在全市建立起参与面广、覆盖面大、渠道顺畅、响应快速的街面巡查协同机制,为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提供更加积极主动的救助保护。同时,建立了由民政部门牵头,公安、城管等部门组成的救助管理工作街面巡查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城乡社区(村居委会)4级救助服务网络,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有序开展救助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街面巡查救助418人次,发放救助物资327份,公安机关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80人次。此外,市民政局牵头建立了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平台群,33家相关职能单位人员在群中就精神障碍人员救助问题进行及时沟通、会商,形成发现、引导、救助、救治、返乡、回归稳固等运转有效的救助闭环。
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寻亲返乡救助成效
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建立了身份快速查询机制,经快速查询和寻亲服务后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经常与其接触、交流,采集其叙述内容,分析地名、人口、口音等关键信息并及时甄别核实。同时,通过全国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淮南日报等多个平台,及时发布寻亲公告,扩大信息覆盖面。与专业的寻亲工作室进行深度合作,提高寻亲效率;加强传统寻亲手段运用,通过口音识别、站际合作、电话咨询等方式,寻亲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今年以来,全市共为27名身份信息不明的受助人员查明了身份信息,平安返乡与亲人团聚。
建档入库管理,狠抓源头稳固治理实效
我市全面建立了城市生活无着返乡人员信息台账和易走失人员信息库,为符合条件的返乡受助人员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等政策。流出地县级政府督促其近亲属或其他监护人履行扶养(抚养、赡养)义务;对于被注销原籍户口的,如果核查清楚原户籍信息,由公安部门为其在原户口注销地办理恢复户口登记。为61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城市生活无着人员办理了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特困供养等救助保障,源头预防和回归稳固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推进落户安置,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2019年,我市要求流入地政府按照规定做好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工作,对滞留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由救助管理机构向所属民政部门提出安置申请,民政部门提出安置方案报请同级政府安置。近年来,我市已将152名无法确定身份信息的长期滞留人员办理了淮南户籍,纳入特困供养保障,安置在社会福利机构生活,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我市已启动精神卫生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总建筑面积13600平方米,内设床位270张,计划于2024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届时将会为落户安置的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提供更加妥善的生活照料。(记者 朱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