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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满意度” 增强“获得感”
【字体: 】 发布时间:2022/10/8 10:31:22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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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推动“小微权力”监督走深走实

自2021年7月凤台县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纳入试点工作以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高位推动、高效推广、保障运行,坚持好用、管用、实用标准,以提高知晓率、办结率、满意率为导向,积极有序推进平台推广应用,平台覆盖面和影响力逐步扩大,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提升。

构建齐抓共进新格局

县委高度重视,把推深做实“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纪委书记任执行组长的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落实,压紧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纪委监委全程跟进监督,推动平台建设运行有序推进。

县纪委监委围绕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事项,结合该县实际,采取“基本+N”的方式,共完善监督事项5大类42项,并按照一事一清单,一单一流程方式编制流程图,其中补充完善80岁以上老年人高温津贴发放,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报2项。其次,调动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前哨”作用,督促相关县直单位和乡镇村居动起来、热起来,在全县形成上下联动、分工协作、齐抓共进的良好局面。

营造人人皆知新氛围

县纪委监委将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各乡镇纪委平台具体操作人员作为延伸培训教员,采取一对二现场模拟群众投诉和办理的培训方式,确保“组地”教员熟练使用平台。“组地”教员再作为延伸培训的主力军,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样化培训方式,对相关县直单位、乡镇及村(社区)平台操作人员开展延伸培训,实现平台操作人员培训全覆盖,确保平台操作人员熟练掌握使用。

截至目前,全县共培训教员19人次,各县直单位、乡镇及村(社区)平台操作员培训429人次。同时,为提高群众知晓率,采取“线上+线下”模式开展平台宣传推广。线上通过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融媒体中心视点栏目等新媒体载体发布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使用指南。在创新宣传方式上,联合县融媒体中心拍摄《小微权力一点通,动动手指解民忧》短视频在多个媒体平台上线宣传。线下通过印发宣传折页、易拉宝和现场宣传活动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和推广范围。特别是抓住春节群众返乡时机,组织人员到户宣传573次,确保在家人员面对面宣传到位。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运用线上21个官方微信公众号累计宣传推广685次,制作宣传视频1个,印发各类宣传材料127356份,平台累计点击浏览2565546人次。

打造高效管用新模式

县纪委监委以“三用+三率”为原则,探索三色工作法,实行办理时效预警。强化投诉研判管理,在管理台账中对投诉事项进行分析,简单易解决事项赋绿色标记,按正常流程办理;涉及部门多或难解决事项赋黄色标记,加强定期督促办理;重复举报不满意或信访举报事项赋红色标记,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跟进办理,暂不能解决的合理诉求,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明确完成时限。截至目前,该县平台共受理投诉事项65条,已办结65条。

建立周调度、月考核,闭环销号机制。为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动态管理办理进度,及时销号办结事项。县纪委每周例会对相关事项问题进行调度。同时,将投诉受理、办理情况及满意度纳入月度考核,以此强化“室组地”监督责任,形成监督闭环。

强化公示公开,打通服务群众和群众监督“最后一公里”。采取定期督促和及时督办相结合的方式,每月6日前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督促各责任单位开展公开公示信息录入平台工作;对于收到的投诉事项,督促指导监督单位及时将群众投诉问题转办给各责任单位,推动各责任单位认真办理,同时审核把关做好办理答复工作,确保投诉有回应,问题有解决。同时,分管领导采取不定期实地督导的方式深入全县所有平台应用单位开展“面对面督导”,对平台推广应用及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现场调度。截至目前,平台公开公示事项1299条。

(通讯员 刘洋 记者 刘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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