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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争创一流营商环境 淮南在行动 > 一份“温暖”的不予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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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温暖”的不予处罚决定
【字体: 】 发布时间:2022/6/9 10:44:46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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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当淮南市三福粮油有限公司得知市市场监管局对企业做出不予处罚决定时,企业负责人如释重负,几个月来笼罩在头上的阴霾一扫而光,又信心满满地投入到生产经营活动中。

“必须当面致谢,在企业一筹莫展之际,是你们履职尽责帮企业查清了事件原委,挽回了企业的声誉,你们的无私帮助让我们心里感到特别温暖!”第二天,公司负责人专程赶到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执法人员的公正执法和热情服务表示感谢。

事情回溯到2021年底,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信息系统交办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报告显示由淮南市三福粮油有限公司生产、上饶市某粮油店销售的大米经检测重金属“镉”含量超标。“镉”是一种重金属元素,长期大量摄入镉超标的大米会导致慢性镉中毒,严重的可导致肾衰竭。如果违法事实成立,处罚决定一旦下达,公司将接受严厉处罚,面临巨额罚款。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一粒米一桌餐,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执法人员立即对该粮油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同时与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联系,通过查验该批次产品的原料采购记录、产品销售记录、出厂检验报告等材料,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生产的该批产品从原料验收到产品出厂检验均为合格,加之经营企业所在地的案情没有定论,案件调查逐渐陷入僵局。

新年伊始,淮南市改作风办实事优环境暨双招双引会议召开,发出了“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的动员令。市市场监管系统积极响应会议号召,主动作为,围绕“镉大米”案件,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案件形势进行研判,决定立刻派出专案组赴经营企业所在地实地调查。在全国疫情形势严峻的3月初,本着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工作组克服困难,远赴江西省上饶市,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经过认真核查,最终确定该次被抽检大米并非淮南市三福粮油有限公司生产,该公司涉嫌生产重金属超标的大米案违法事实不成立,违法行为不予认定。

一份不予处罚决定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公正执法的态度、为企纾困的决心,有效解决了企业的瓶颈与难题。下一步,市市场监管系统将继续履行使命,坚守初心,以过硬的作风、严格的执法、优良的环境,把市场监管工作融入到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中去,让市场主体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为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贡献力量。(记者 周玲 通讯员 徐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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