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水利部门了解到,我市持续深化创新河湖长制工作,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了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力有为”。
“河长制+联合河长”模式。我市同合肥、亳州和六安建立了联防联控机制,通过设立联合河长、组织联合巡查、建立信息共享交流平台等方式,统筹推进河湖管护目标,今年已召开联席会议5次。“河长制+民间河长”模式。在推行“企业河长”“专家河长”“河小青”等基础上,我市推广公众护水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和支持治水工作,截至目前共注册登记民间护河员1800人。“河长制+检察长”模式。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助力河长制,我市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各自职能优势,今年共组织编制非法采砂实施生态修复工程评估报告5份,工程概算129.95万元,非法采砂公益诉讼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河长制+警长”模式。我市完善“河长+警长”组织体系,建立市、县、乡三级河道警长175名,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今年已开展联合检查35次。“河长制+信息化”模式。我市强化“无人机+APP+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和平台综合应用,目前已督办各类涉水问题100余个,逐步实现了河湖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记者 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