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首页 >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行时 > 司法服务送到身边 司法温情温暖心间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红娘奖”让青年人才留人更留心
 涵养营商环境“清新空气”需久久为
 “爱的后备厢”满载的是亲情与乡愁
 从春节习俗中汲取文化自信的力量
 参军入伍 让青春更精彩
 让文物“活起来” 博物馆“火起来
县区传真
 我市开展“质量月”专题宣传咨询活
 潘集区构建基本养老保险立体化宣传
 凤台县多措并举推进“凤粮入川”
 八公山区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毛集实验区招商引资保持良好增长态
 田家庵区“春风行动”突出精准扶贫
 八公山区全力应对H7N9疫情防控
 谢家集区成功捣毁一处食品加工黑作
司法服务送到身边 司法温情温暖心间
【字体: 】 发布时间:2021/7/14 9:31:09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记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一驰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的每一名检察官都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落到实处,检察官张一驰便是其中的一位。今年三月初,他团结带领案管人员克服技术困难和经验不足,完成了淮南市首例统一业务系统2.0律师网上阅卷,为了切实满足律师阅卷需要,主动联系市司法局建立了律师阅卷微信群,并召开了检律协作交流会,以律师网上阅卷为依托打造了田家庵区检察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亮点品牌。

严守检察事业的“根”和“魂”

张一驰始终把对党忠诚的政治信仰作为检察事业的“根”和“魂”,在新冠疫情期间,主动报名参加“社区吹哨、党员报到”活动,积极参与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值守,担任楼栋长,协调反馈居民所需所求,同时作为院党总支副书记,克服疫情期间工作不便,利用微信、电话等方式督促全院党员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在2020年7月汛期期间,主动报名参加“党员先锋队”,汛期最严重时期在淮河大坝值守两周时间,忠诚履行了共产党员的坚定品质;注重党建工作创新,主动与社区建立“友好支部”关系,为检察+党建融合提供了更广的平台和更多的选择,使得本院党建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

精于办案 突出业绩

自2015年办理刑检业务以来,张一驰共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600余件,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无发回重审案件,办理涉众型集资案件22件,办理职务犯罪类案件10件,诈骗类案件120余件;其中办理的淮南市河道管理局原副局长汪某受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被评为“安徽省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办理了淮南地区“e租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上海捷量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安贵平台邮币卡”诈骗案等一系列重大有影响力的案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法追诉漏犯2人,追诉遗漏多起犯罪事实,法院不仅采纳了指控罪名,同时采纳了全部量刑建议。

刑检业务素能过硬展形象

2020年6月,张一驰参加安徽省第十四届优秀公诉人竞赛,经过激烈比拼获得“第十四届省级优秀公诉人”称号;办案过程中注重个人业务能力的总结提升,每年均发表理论文章,所撰写的论文分别在《检察调研与指导》、《安徽检察》等刊物发表,积极参加理论课题研究,参与的课题《A省H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问题研究》发表于《检察工作》2020年第1期;注重实践素能锻炼,所办理的汪某受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作为公开观摩庭向淮南市全体公职人员进行庭审直播,在法庭上的良好表现获得了高度评价。

注重社会治理效果 不断提升监督效力

张一驰坚持社会综合治理为目标,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分别向国土部门及城管部门发送检察建议并得到回复整改,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影响力;在办案中发现问题线索,就鉴定意见问题取得司法行政部门联动支持,纠正了错误鉴定意见,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在办理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过程中,针对某社交平台APP的管理漏洞,联合公安机关制作了专业性强的检察建议书,督促了该APP的管理漏洞,促进了网络环境治理;在办理涉众型案件的过程中总结反思,进行了老年人涉众案件数据分析,提炼出“防范非法集资讲座材料”。为更好地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积极推动创建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守望者未检工作室”微信公众号,积极前往中小学进行法治宣传讲座,让我市未成年人更好地沐浴在司法温情阳光下茁壮成长。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作为田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一驰带领案管人员加班加点,在短时间内完成了近500本案件的梳理、分配、调卷、评查、总结工作,在智能化数据排查过程中对共计约6000条信息进行了逐一排查,并督促了发现问题的整改,强化了法律监督效力。(记者 刘银昌)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