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全省“优秀法官”岳文莲
“谢谢您了岳法官,没有您的帮助,我这个家就散了,离婚也会给我这个家庭和子女的心灵带来严重后果。今后我一定好好珍惜生活。”近日,大通区人民法院洛河法庭副庭长岳文莲成功调解谢某诉周某离婚一案后,当事人感激不尽。
作为女法官,岳文莲扮演着女性和法官的双重角色,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时总能够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取得当事人的信任。
岳文莲现任大通区人民法院洛河法庭副庭长、一级法官。27年来,她扎根基层一线,勤奋敬业,守护公平正义,赢得人民满意,先后7次荣获全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称号,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并获得“淮南市第二届道德模范之孝老爱亲模范”提名奖和淮南市“三八红旗手”称号。2014年,岳文莲荣获全省“优秀法官”称号和法院专项工作嘉奖,并荣获“安徽省首届百姓心中的好法官”提名奖。2015年,岳文莲荣获了全省法院系统“办案能手”称号;荣获“淮南好人”称号;荣获“淮南市最美法官”提名奖。2017年荣获省、市、区“最美家庭”称号。2019年荣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2020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634件,办理诉前调和多元调案件544件,总收结案数位居全院员额法官前列。
岳文莲审理的案件多是邻里间的民事纠纷,而每个案件之间各不相同,在工作中她始终做到与当事人换位思考,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办理案件时,充分利用每一次接触当事人的机会,了解案件争议背后的原因和当事人所想,找准他们的心里支点,灵活采取不同的调解策略和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尽力缓和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审理张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时,原告张某在工作中与工友乔某发生了冲突,结果从10米高的地方摔了下来,事发后,乔某不见了踪影。在张某住院期间,被告陈某作为雇主支付了全部的医疗费20多万元,并安排人护理原告张某。双方在商谈赔偿事宜时,张某的父亲要求被告赔偿50万元。岳文莲带着书记员奔赴杭州,联系被告挂靠单位的法律顾问,通过法律顾问先劝解被告,然后约被告到单位调解。经过一天的协商,被告陈某被岳文莲的诚心打动,同意再赔偿原告22万元。原告张某家人给岳文莲送来了锦旗以表示感谢。
作为基层法庭,被告大多数是农民,如果诉讼材料邮寄送达,被告不一定能及时收到,不仅费时费力,还达不到效果,为了优质高效地完成任务,把诉讼材料及时送达到本人,岳文莲和书记员一起利用中午农民在家吃饭时间送达,亲自上门通知当事人到庭调解,使所办结的案件多数以调解方式结案,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2017年以来,岳文莲共审结民商事案件634件,办理诉前调和多元调案件544件,总收结案数位居全院员额法官前列,注重司法为民“速度”的同时,她更加注重案件质量,一审服判息诉率保持在95%以上,案件评查中没有不合格案件,且近四年来无发回改判案件,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岳文莲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干警,从没有因家庭琐事影响工作。2006年3月,岳文莲由立案庭调整到洛河法庭,刚履新一个月,丈夫就被查出患肝硬化晚期,由于孩子小,老人还需要照顾,家庭的重担全部落到她一人的身上。可是,岳文莲克服困难,决不影响工作。2012年3月,儿子骑自行车左臂摔成粉碎性骨折需要住院治疗,由于工作太忙,岳文莲只能白天在单位上班,晚上去医院陪护,在儿子住院期间没有回过家,她坚持默默付出,从没向组织提过任何要求。
二十多年来,岳文莲始终做到廉洁自律,早已记不清多少次婉拒了当事人的宴请,退回了多少亲朋送来的礼品。岳文莲用她朴素的情感,手持法律准绳,心系平民百姓,用一名人民法官的职业素养,实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她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永恒主题。(记者 刘银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