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全市“十大扫黑除恶先锋”程龙
程龙,2004年7月至2015年12月在解放军某部队服役,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在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工作,2017年12月至今在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成立工作专班,指定程龙所在纪检监察室集中办理公职人员涉嫌黑恶腐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系列案件。在专项斗争中,程龙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勇于担当、恪尽职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专班办理,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关系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要求高,责任重大。在办案中,程龙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坚持纪法两种思维,夜以继日地工作,确保经手和把关的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他参办的市河道局原副局长汪某受贿及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一案,被安徽省评选为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得到上级和社会的高度评价。
程龙所在室作为专班办理室,承担重大疑难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的办理。在中央督导组及公安部督导的凤台县水上派出所原教导员张某某受贿及徇私枉法案件中,由于案情较为复杂,法律定性出现不同认识,程龙认真核定每一份证据,从法理和法律两个层面进行反复论证,与其他单位办案人员充分沟通,有效推进了案件的办理,张某某顺利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忠诚履职,以实际行动践行使命担当
程龙政治信念坚定,始终以“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他业务能力突出,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不断总结改进工作方法,协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为迅速打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局面,市纪委监委打破部门界限,实施“四个统一”的工作机制,即“统一研判会商线索,统一推进案件办理,统一调度系列案件,统一定性量纪尺度”,创造性地开展“线索专人管理,案件分级办理,重要线索专班办理,疑难案件提级办理”新的工作模式。在该工作机制中,程龙担任全市打击非法采砂“保护伞”系列案件的协调员。除了具体指导各办案单位办理案件外,当遇到困难时,程龙迎难而上,充当突击队,快速突破案件焦灼点,确保案件顺利推进。
在非法采砂领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涉砂腐败和“保护伞”共立案查处33人,其中开除党籍15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追责问责16人,成为“打伞破网”战果最突出、打击成效最明显的领域。
标本兼治,实现案件办理效果“三统一”
程龙深刻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并不满足于办结案件。工作中,该同志注重思考案件背后的成因,在拔去“毒草”的同时,更注重呵护整座“森林”。
为了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警示和教育广大干部,在办理上窑林场周某某及非法采砂黑恶势力“保护伞”系列案件中,程龙认真梳理总结发案原因,准确厘定相关单位监管职责,寻找案件易发单位的体制机制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帮助监督对象所在单位切实找到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做到“既点痛穴指问题,又开药方下猛药”。综合程龙的建议,市纪委监委通过对相关单位发送监察建议书、给予通报批评等方式,要求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漏洞、警示教育明法纪,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实现案件办理的纪法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三统一”。(记者 刘银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