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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扫黑除恶进行时 > 涤浊扬清匡正义 巾帼建功守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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涤浊扬清匡正义 巾帼建功守初心
【字体: 】 发布时间:2020/11/17 9:03:45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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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全市“十大扫黑除恶先锋”肖丽

肖丽于1995年8月进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现任淮南中院刑一庭庭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肖丽妥善处理过一批重大敏感、社会关注度高,在全省、全市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多次被评为“市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全市法院优秀法官”、“市优秀公务员”、“全市法院系统办案标兵”,并于2018年记个人三等功。

案埋首,刑事审判岗位上的铿锵玫瑰

伏案埋首,审阅卷宗,从纷繁复杂的案情中找出案件审理的主线;手握法槌,甄别善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公平正义。这是肖丽日常工作的写照。她恪守法官誓词,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从严、从细、从实办好每个案件。庭前准备精心细致,研究案件中的焦点问题;庭审主持张弛有度,尽显法官庄严、理性风采;制作、审核法律文书认真严谨,释法说理清晰透彻。对待当事人,她耐心尽责,努力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从未因个人工作作风或工作方法不当而引起当事人的涉诉信访。

2018年以来,她共受理刑事案件207件,审结202件,结案率97.58%,其中包括多件重大敏感、社会关注度高,在全市或者全省具有较大影响案件。

甄别善恶,把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放心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作为“扫黑女将”,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肖丽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很快将压力转化为动力。一方面,她带领审判团队认真研究相关司法解释、案例,了解不同类型涉黑恶案件审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另一方面,她与同事加班加点审阅案卷、审查各项事实,加班加点成为常态。她恪守法治思维,明确政策法律界限,严格贯彻既不“拔高”,也不“降格”的办案原则,准确把握每一起涉黑恶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

在指导基层法院依法办案的同时,肖丽主审审理了张勇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钟原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沈永红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案,以及朱振甫等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案等案件,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其中,朱振甫等人涉恶案件入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编写的《扫黑除恶案例汇编(二)》,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

牢记初心,做党和人民放心的优秀法官

作为党员,肖丽始终注重加强理论学习,始终坚持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提升党性修养的重要手段。她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和服务大局的意识,强化贯彻执行党章及各项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她坚持严于律己,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将品行修养作为立身做人的基础,奉行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在公务活动和八小时以外均能自觉以《法官行为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严格遵守审判纪律,保守审判秘密,不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担任刑一庭庭长以来,部门干警“零违纪”。

法律的信仰铸就不息的工作热忱,繁重的工作磨砺顽强的意志,无私的奉献彰显法官的本色。肖丽是审判岗位上的巾帼英雄,捍卫的是一方平安,守护的是炽热初心。(记者 刘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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