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以“淮王鱼”“野生长江鱼”等为噱头欺骗消费者
(记者 廖凌云)长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关键之举。7月13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有效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市市场监管局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并向广大水产品经营户发表了公开信。
公开信中指出,水产品及其制品生产经营户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把进货入口关,禁止采购、加工在禁渔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市场开办者、销售者不得采购和销售在禁渔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不得采购和销售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不得采购和销售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把食材原料关,加强索证索票管理,不得经营在禁渔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不得经营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不得经营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及时改正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店招、牌匾和菜单。严禁发布有关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消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严禁以“野生长江鱼”、“野生江鲜”以及“淮王鱼”等为噱头欺骗、误导消费者。
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十年禁渔”的良好氛围,市民如发现有相关违法行为,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