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首页 > 文明养犬 助力创建 > 犬只管理有法可依 市民幸福指数增加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红娘奖”让青年人才留人更留心
 涵养营商环境“清新空气”需久久为
 “爱的后备厢”满载的是亲情与乡愁
 从春节习俗中汲取文化自信的力量
 参军入伍 让青春更精彩
 让文物“活起来” 博物馆“火起来
县区传真
 我市开展“质量月”专题宣传咨询活
 潘集区构建基本养老保险立体化宣传
 凤台县多措并举推进“凤粮入川”
 八公山区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毛集实验区招商引资保持良好增长态
 田家庵区“春风行动”突出精准扶贫
 八公山区全力应对H7N9疫情防控
 谢家集区成功捣毁一处食品加工黑作
犬只管理有法可依 市民幸福指数增加
【字体: 】 发布时间:2020/6/3 9:12:43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访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张由平

“《淮南市犬只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意义重大,从犬只管理来看,全市犬只管理工作从此有法可依,部门管理权责分明,养犬人权利义务清晰,有效解决了犬只扰民、伤人等难题。从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来说,《条例》规定了市民喂养的犬只必须要做好狂犬病免疫,可从源头上预防狂犬病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危害。当前正值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关键阶段,《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对于提升我市的文明城市形象,增加市民的幸福指数也具有十分重要作用。”日前,记者就《条例》的出台实施,专访了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张由平。

张由平向记者介绍,《条例》正式实施前,市农业农村局就依照部门职责分工,在犬只防疫、免疫、检疫、无害化处理监管及相关监督执法等方面积极开展了工作。发动全市农业系统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从年初开始,通知要求本系统各单位职工学习了解《条例》主要内容,为自身遵守、宣讲、执行《条例》打下基础,并要求具体承担业务任务的畜牧兽医部门干部职工要重点学习宣传。将进一步编辑完善犬只狂犬病防疫、免疫技术、服务场所、免疫流程、注意事项等内容资料,通过报市犬管办,借助网络、微信等媒体统一对外发布,普及便民服务知识。针对做好犬只狂犬病防疫、免疫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落实方案,整合全市畜牧兽医现有力量,规范犬只免疫点的建设,重点过程分三步:第一步,2019年12月20日开始部署开展全市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区公布优化许可办理条件、人员、时限、流程、结果等信息,摸清原有营业场点、执业兽医人员、疫苗品种等基础信息,为全市犬只免疫点设置建设打下基础。通过3个月的整治行动,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对主动申报办证的18家诊疗单位,通过验收,发放《动物诊疗许可证》,奠定设置免疫点合法基础。第二步,完成各免疫点的制度建设,研究制定《犬只免疫点疫苗订购、运输、储存、使用管理规范》、《淮南市犬只狂犬病免疫、办证程序》、《犬只狂犬病免疫注意事项》、《犬只狂犬病免疫程序推荐》等制度及技术规范,保证了免疫点规范操作;第三步,依托18家合法机构,配合市公安部门指导其升级改造,完成“一站式服务”办证点建设条件验收,外部授牌、内部制度统一格式上墙。另外,把犬只免疫业务及免疫证发放纳入到全市犬只管理电子大系统,推行“免疫证电子化”,实现信息共享,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行业管理效能。5月20日,借助全市犬只管理系统培训,配合犬管办同步完成了犬只免疫相关人员培训。同时,还全力配合犬管办做好禁养犬名录、犬只收容所设置的条件等辅助工作。

张由平告诉记者:“下一步,随着《条例》的深入实施,市农业农村部门将积极跟进,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全力配合犬管办推进《条例》落地生效,为提高我市文明程度、提升城市形象做出应有贡献。”(记者 苏强)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