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19日傍晚,市爱鸟协会多位会员在大通区孔店乡长山水库西岸摄影创作,发现水库北岸麦田里有一名年轻男子走走停停、东张西望,形迹可疑。
一番左顾右盼,年轻男子戴上口罩、太阳镜,然后弯腰从麦地收拾起东西夹在胳膊里。他以为安然无事,准备溜之大吉。此时150米之外,他的一举一动已被专业摄影的长焦镜头记录锁定,原来该男子是用捕鸟器夹住了一只雄性雉鸡(俗称野鸡)。
爱鸟协会会员常先生、蒋先生和杨先生立马起身向百米开外的盗猎者围追过去,“你想干什么?捕猎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在人们的呵斥和追赶下,盗猎者扔下受伤的雉鸡慌不择路逃进山林。
5月20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同志告诉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当前,全国都在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早在2000年8月雉科鸟类就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野外种群更应该得到保护,盗猎野生鸟类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今年1月26日,国家又发布了《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发现违反公告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图一:不法分子右胳膊夹着雉鸡,左手拎着捕鸟器。
图二:被不法分子拔下来的雉鸡绒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