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的民生保障,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切实加强民生保障的若干意见》,在全省率先为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据悉,受疫情影响,我市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一度暂停营业,造成困难群众不能正常工作,对维持基本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主动上门摸排,简化救助程序,加大救助力度。我市除及时发放社会救助资金、价格临时补贴以外,市政府还下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切实加强民生保障的若干意见》,要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孤儿等困难群众按照每人12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照一定比例承担。全市共有13.17万名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和孤儿受益,地方财政共支出资金1581万元,目前临时性生活补贴正在发放中。据了解,这是我市在全省率先为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贴,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通讯员 夏明媚 记者 朱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