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寿县人民法院法官李璐
扎根基层近30年,坚持带病工作,她是当地百姓口中称颂的“微笑法官”,她是与癌症不断抗争的坚强战士。她,就是寿县人民法院寿春人民法庭审判员李璐。
1990年,23岁的李璐进入寿县人民法院工作,她从书记员做起,一步一个脚印。为了适应人民法庭的工作,她积极向老法官学习司法审判经验、沟通协调的工作方法,她用自己的双脚走遍了辖区乡镇的各个角落,用一沓沓厚厚的笔记本记录了工作上的收获与坚持。近30年来,李璐逐渐成长为一名铁肩担道义的法官,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定分止争是她每天工作的常态。近30年来,她累计办案2000余件,年终调解率70%以上,无一错案,无一引发上访案件,她成了同事口中的“活字典”“活地图”,百姓心中的“微笑法官”。
微笑是她留给当事人最动人的名片。一次,在办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因丈夫有家暴恶习,妻子无法忍受决意要离婚,但执拗的丈夫始终不愿意放手。在宣判离婚时,这个冲动的丈夫居然在法庭之上对李璐放狠话,面对莽汉,李璐尽管心中无限委屈却依然保持微笑。待到案件程序走完,李璐再次找到这位丈夫,推心置腹地与他长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融化了这位丈夫心中的坚冰。
早在2012年上半年,李璐就时常感到身体不舒服,直到2012年12月,病情加重,她才请了半天假去医院做了检查,结果查出患有结肠癌,医生叮嘱她术后一定要好好休息,按时化疗,但一想到涉案群众企盼、焦急的眼神,李璐躺不住了。2013年8月,李璐又被查出患有淋巴癌,这次不得不远赴北京进行化疗、放疗。
“李璐见人总是微笑,她为法律赋予温度,让百姓感受真情。”这是同事眼中的李璐。李璐说:“咱基层法庭办的都是些家长里短的案子,情绪和态度很重要,切不可逞一时之气,而坏了法官形象。”“让群众带着怨气来,带着满意走。”这是李璐追求的目标。(记者 刘银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