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我市建设部门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
市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建设部门此次改革内容包括: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要求,对政府和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实施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等全过程审批改革,开展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全流程规范化和标准化再造。
市城乡建设局表示,将从转变管理方式、规范审批事项、合并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等十个方面推行各项改革措施。今年5月底前,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如取消施工(包括专业分包合同、劳动分包合同)、监理、勘察、设计合同备案;取消人防设计审查批准,人防设计数据由图审机构直接提供给人防部门;取消使用已批准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用地预审;全部使用非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等。按照改革要求,6月底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力争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非工业类建设项目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工业建设项目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初步建成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到年底,实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国家、省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
据介绍,我市在统一审批管理体系方面实行“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尽可能为申请人提供方便、高效服务。 (记者 张鹏 编辑 汤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