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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民生新闻 > 我市开出首份《家庭暴力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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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出首份《家庭暴力告诫书》
【字体: 】 发布时间:2017/8/7 5:48:44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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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曹庵派出所接到指令:曹庵镇柳树村206国道西侧一户居民家中发生家暴。民警立刻赶往事发地点。到现场后,民警了解到:李某和庞某是夫妻关系,双方因家庭琐事问题经常发生争吵,这期间,李某经常一言不和就殴打庞某,致使庞某身上有多处伤痕。

据了解,庞某曾多次报警,称自己经常被丈夫殴打。曹庵派出所民警迅速将这一情况向市公安局反家暴接警专席报告,专席接警员立即按照规范流程展开警情受理,梳理查看报警人是否有历史报警信息,经查阅,近年来,庞某的确曾多次拨打110电话报警称被家暴。

曹庵派出所民警判断,这起家暴是惯性家暴事件,想要制止伤害,单凭思想工作收效甚微,根据市局反家暴接警专席对家暴警情进行分类处置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规定,依法对加害人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用法律手段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随后,民警依法对李某开出《家庭暴力告诫书》,李某当场签字,并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表示再也不会殴打妻子。

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了解到,这是《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开出的首份《家庭暴力告诫书》,标志着反家暴工作逐步走上正轨。

(记者 付莉荣 通讯员 陈盛)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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