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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民生新闻 > 我市企业稳岗补贴新政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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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企业稳岗补贴新政出台
【字体: 】 发布时间:2017/7/25 10:20:12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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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我市已出台了2017年企业稳岗补贴新政,继去年实行普惠制的基础上凸显三大变化。

据悉,新政在申报范围上,增补煤炭、钢铁等列入国家化解产能过剩计划的企业。凡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同期省城镇登记失业率,列入国家化解产能过剩计划的煤炭、钢铁企业裁员率低于10%,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非“僵尸企业”的各类型企业均可申报。新政在申报方式上,采取“互联网+现场”申报方式。企业申报材料后由经办机构发放“安徽省阳光就业网”账号,实行网上填报。新政在发放比例上,列入国家计划的煤炭、钢铁等化解产能过剩企业稳岗补贴按照不低于企业上年度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确定。增补稳岗补贴依据化解产能过剩企业入库内部退养职工人数,按参保地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发。

此外,为让更多的企业知晓2017年稳岗补贴新政,我市及时将《关于2017年企业稳岗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到各县区人社局、财政局和经开区社会发展局,让其通知所辖企业及时申报;通过我市权威媒体及职能部门网站向社会发布稳岗补贴政策;将2017年稳岗补贴政策推送到“淮南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建立“淮南稳岗补贴2017”QQ群,让更多的企业知晓。

(记者 李舒韵)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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