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民生新闻 > 淮南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和医保基数上调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作风过硬,政绩实在
 这场聚齐沿淮五省的思客会,释放了
 淮南人,需要一场家门口的“中秋晚
 创新文旅,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
 “主心骨”是正确政绩观的鲜明注脚
 以绿为笔,绘就幸福生活新画卷
淮南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和医保基数上调
【字体: 】 发布时间:2017/6/27 10:21:25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月25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支付中适用职工平均工资参数的通知》之规定,2016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07元,据此核定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7缴费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为3064元,最高月缴费基数为5107元,每月缴费额分别为612.8元和1021.4元,分别较去年增加43元和71.8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3064元,按5.3%费率参保每月需缴纳基本医保费168.39元,按8.5%费率参保每月需缴纳基本医保费260.44元,分别较去年增加11.4元和18.28元。大额医保年度缴费72元维持不变。

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仍采取年度预缴、按月代扣的办法进行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应按月、按季或按年足额缴纳,对于历史年度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应抓紧时间予以补缴,以免因政策规定不能补缴而影响今后退休待遇。

(记者 李舒韵)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250002号 
主办:淮南市新闻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