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日起,急性阑尾炎、白内障等3类11种病种将在我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行按病种收费试点
5月31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为推进我市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上涨,减轻患者负担,市物价局会同市卫计委、市人社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淮南市按病种收费意见的通知》,自6月1日起,急性阑尾炎、白内障等3类11种病种将在我市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行按病种收费试点工作。
所谓按病种收费是指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以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其收费标准包括患者从诊断入院到按病种规范治疗出院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护理、床位、药品及医疗耗材等费用。原则上医院不得在按病种收费标准外加收费用。此项改革旨在促进医疗机构建立合理的成本约束机制,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的增长,减轻患者经济负担。目前,淮南市实行按病种收费的3大类疾病包括急性阑尾炎、子宫平滑肌瘤、白内障。
根据《通知》,我市凡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接诊并纳入实行按病种收费,入径率要达到50%以上,完成率要达到70%。未入径或者退出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仍实行按项目收费。按病种收费实行省、市两级管理,我市由市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市县级公立医院按病种收费的病种及收费标准。凡是纳入按病种收费试点的病种全部纳入基本医保(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并将病种的收费标准作为基本医保(新农合)按病种付费的定额标准。市、县二级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分别规定本级公立医院按病种收费基金支付和个人支付的标准。
此外,有关医疗机构要对接诊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严格执行国家诊疗技术规范,不得简化诊疗过程或分解住院次数,确保医疗服务质量。要尊重患者知情权,在实施按病种收费前,要将收费标准、临床路径和治疗规范、使用药品及耗材、进入和退出机制告知患者。
(记者 孙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