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将合并普通文理科本科二批、本科三批
日前,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制订印发了《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部署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4月24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为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意见”对考试、招生各环节做了周密安排。
统考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据了解,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模式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其中统考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学科;“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科。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6月7日、8日。
语文、数学(文、理)、外语(含听力)各科满分为150分,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文化课总分的满分值为750分。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口试以中学外语课本为内容,采用面试的考察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口试成绩按5、4、3、2、1等级评定,不记入总分,提供给有关高校在录取时参考。
普通高考全部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高考评卷工作在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省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高校分别承担相应科目的评卷任务。高考成绩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或下载打印,各报名点提供考生查询打印成绩条件。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至6月27日前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成绩复核范围为主观题部分的错统、漏统、漏改。
普通高招录取文理本科二批、三批合并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并采取网上志愿填报的方式进行。按照相关要求,自2017年起,普通文理科本科二批、本科三批进行合并。文理科录取分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专科)批,共5个批次。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按适当比例确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招生最低文化控制线不得低于本科二批、三批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
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统一标准,择优录取。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应届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每科目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每个方面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方可被普通文理科本科第二批以上院校录取。社会考生仍参照原有录取办法,鼓励社会考生参加学业水平测试。艺术、体育类及特殊类型招生的应届考生必须参加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但录取时可以不设置等级要求。在已投档的考生中,高校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层次高的考生。
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高校和省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考生可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和安徽教育网以及高校所提供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另外,2017年我省高考加分政策按照省教育厅等5厅局印发的《安徽省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其中加分项最多的为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
违反招考规定的将获严肃处理
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了解到,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将被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执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被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公务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所报考高等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可向所报考高等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高校须构筑招生录取全过程防范体系,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自觉接受考生及社会监督,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假通知书诈骗或伪造考生档案冒名顶替入学。
(记者 苏国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