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民生新闻 > 淮南出台新规遏制炒房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作风过硬,政绩实在
 这场聚齐沿淮五省的思客会,释放了
 淮南人,需要一场家门口的“中秋晚
 创新文旅,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
 “主心骨”是正确政绩观的鲜明注脚
 以绿为笔,绘就幸福生活新画卷
淮南出台新规遏制炒房
【字体: 】 发布时间:2017/4/18 9:58:52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期房退房后须按原价销售

随着我市各县区楼盘出现热销势头,市场上出现了炒卖期房和房号的行为,为杜绝这种非法交易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日前,市房地产管理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房退房及退房再销售行为的通知》。

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协助购房者转让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实行新建商品房退房认购摇号政策,已售新建商品房退房后房源在淮南房产网上予以公示,市民可公开认购,多人申购的房源须在市房地产管理局的监督下公开摇号确定购买人,并且退出房源再次销售时不得高于原售价。

(记者 孙鸿)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250002号 
主办:淮南市新闻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