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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统一养老机构服务合同
【字体: 】 发布时间:2017/3/14 9:50:18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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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纠纷将有章可循

近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养老机构服务合同》日前出台,今后老人与养老院之间的纠纷解决起来将有规可循,老人住养老机构少了后顾之忧。

据市民政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过去,在老人办理入院手续、签订服务合同时,由于缺乏统一规范的合同范本,容易造成养护双方的矛盾。为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民政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联合制定印发了《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目前我市各县区开始积极推行。

据了解,《养老机构服务合同》是依据我国合同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养老机构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的,其内容反映了在养老机构服务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当事人双方责、权、利关系。执行《养老机构服务合同》,有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避免因合同缺款少项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不确切,而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的条款,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合同纠纷解决。

(记者 孙鸿)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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