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淮南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自2014年7月开始以来,全市各成员单位及普查人员齐心协力,对市域范围内的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开展调查、登记工作,逐步掌握了该市30多年来地名变化情况,为建立完善地名数据库奠定基础。
据了解,此次普查对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等11大类地名的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进行普查。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同时,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高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基础作用。并将利用地名普查成果,编纂出版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开发研制地名信息化服务产品等。
市民政局法规和区划地名科负责人凤良春告诉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为了更好地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我市坚持试点先行,2015年12月1日率先启动了凤台县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并在总结凤台二普工作经验后,拟定了全市地名普查工作总体实施规划,确立了我市地名普查工作规范。截至目前,淮南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已经进入第二阶段尾声,全市各区县乡镇对接和外业核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县区专家委员会审核完毕,进入普查资料整理,补缺补漏阶段。
(记者 孙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