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记者从全市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健全价格诚信机制,增强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我市启动了2016-2017年度“价格诚信单位”创建工作。
据了解,此次创建活动将在商贸、医药卫生、旅游、通讯、房地产、物业、餐饮、汽车销售等8个服务行业重点开展。参加创建的单位要具备9大条件:两年来,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正确行使经营者价格活动权利;有完善的内部价格管理考核制度和消费者价格投诉处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规定,坚决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规定,明码标价率、公示率达到100%等。
明年下半年,我市2016-2017年度“价格诚信单位”将出炉。市物价部门将对价格诚信单位建立价格诚信档案,实行动态监督和管理,跟踪指导。
(记者 孙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