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南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办法》规定,按照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决定对7家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巡察工作从2016年12月5日开始,至2016年12月26日结束。
二、主要任务
以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围绕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否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情况开展巡察。
三、巡察组分工及联系方式
(一)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淮南市司法局
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固话:0554-2795002
(值班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手机:17755462689
邮政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中路48号淮南市司法局
邮编:232001
电子邮箱:hnxcz001@126.com
在市司法局一楼电梯大门右侧设置举报信箱(有效期为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26日)
信访举报接待地点设在市司法局五楼小会议室、五楼楼梯口靠北第二间办公室
(二)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淮南市科学技术局
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固话:0554-6651507
(值班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手机:17755462980
邮政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中路91号科技大厦9楼淮南市科技局
邮编:232001
电子邮箱:hnxcz002@126.com
在科技大厦9楼电梯口处设置举报信箱(有效期为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26日)
信访举报接待地点设在科技大厦9楼西边会议室
(三)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淮南强制隔离戒毒所
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固话:0554-2516031
(值班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手机:17755465269
邮政地址:淮南市大通区骑山淮南强制隔离戒毒所
邮编:232001
电子邮箱:hnxcz003@126.com
在淮南强制隔离戒毒所二楼西边走廊设置举报信箱(有效期为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26日)
信访举报接待地点设在淮南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楼二楼
(四)第四巡察组巡察单位:淮南市统计局
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固话:0554-6678348
(值班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手机:17755462908
邮政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大街88号市政务中心A座四楼淮南市统计局
邮编:232001
电子邮箱:hnxcz004@126.com
在市政务中心A座4楼市统计局办公楼层公示栏处设置举报信箱(有效期为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26日)
信访举报接待地点设在市政务中心A座4楼7号会议室
(五)第五巡察组巡察单位: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
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固话:0554-3320701
(值班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手机:17755462918
邮政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淮滨路203号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
邮编:232001
电子邮箱:hnxcz005@126.com
在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下宣传橱窗旁设置举报信箱(有效期为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26日)
信访举报接待地点设在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六)第六巡察组巡察单位:淮南市委政策研究室、淮南市委老干部局
淮南市委政策研究室
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固话:0554-5361838
(值班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手机:17755462928
邮政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政务中心A座8楼淮南市委政策研究室
邮编:232001
电子邮箱:hnxcz006@126.com
在政务中心A座838房间门旁设置举报信箱(有效期为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26日)
信访举报接待地点设在政务中心A座838房间
淮南市委老干部局
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固话:0554-5361040
(值班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手机:17755462928
邮政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大街88号淮南市政务中心A座10楼淮南市委老干部局
邮编:232001
电子邮箱:hnxcz006@126.com
在政务中心A座1040房间门旁设置举报信箱(有效期为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26日)
信访举报接待地点设在政务中心A座1040房间
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给予支持,并积极向巡察组反映被巡察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关情况。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级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违纪违法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淮南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