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近日,寿县民政部门在提高低保标准的基础之上,决定为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每月增发一定数额的补助金。
其中对该县低保对象A类人员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老年人、未成年人按现有补助水平的30%增发补助金,每人每月增发87元,按每人每月377元打卡发放;低保对象B类人员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老年人、未成年人按现有补助水平的20%增发补助金,每人每月增发46元,按每人每月276元打卡发放;C类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按照原标准不动。此次调整后每月总计增发补助金142.3970万元,将有2.8462万特殊困难群众受益。
(记者 孙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