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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瞧10月起门诊申报病种有哪些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9/19 9:49:33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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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血管病、慢性盆腔炎、慢性前列腺炎三种疾病纳入居民医保门诊规定病种范围
瞧瞧10月起门诊申报病种有哪些

9月18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我市2016年下半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申报工作将于10月份开始。恶性肿瘤、肝硬化、糖尿病等18种疾病被列入医保门诊规定病种范围,为了让广大参保人员充分享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有关待遇,选取的申报地点和申报流程也最大限度方便参保人员。

据了解,此次申报涵盖全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申报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25日(节假日不办公)。而像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肾衰竭透析门诊治疗3种特殊疾病的申报时间则为每月上旬。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山南新区)辖区内参保人员可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报;寿县、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辖区内的参保人员到所在县区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申报时需带齐参保人员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住院病历复印件、一张两寸彩照等相关材料,如果参保职工和居民是第一次申报的、需更改病种(或增加病种)的;参保居民第一次申报的、更改病种(或增加病种)的,需分别填写相关申请表。每人最多可申报两个病种,选择一家协议管理医院门诊治疗;而更改(或增加)病种的,申报时须携带原有的门诊医疗证,同时在申请表上注明原病种和新增加病种。如果参保人员同时患有精神类疾病的,可选择两家协议管理医院门诊治疗。而单位集中申报的,须对单位职工进行统一汇总并附电子版。变更定点医院的时间为每年12月份。相关申请表格可到当地城镇医保管理中心领取,或通过市人社局官方网站下载打印。

该工作人员同时提醒广大参保人员,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淮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之规定,本次申报已将脑血管病、慢性盆腔炎、慢性前列腺炎三种疾病纳入居民医保门诊规定病种范围。

可申报的门诊规定病种范围:

1、恶性肿瘤;

2、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3、a.肾功能不全、b.肾衰竭门诊透析治疗;

 4、冠心病(有心肌梗塞病史的);

5、高血压(Ⅲ期);

6、糖尿病(有并发症之一);

7、精神疾病恢复期;

8、系统性红斑狼疮;

9、再生障碍性贫血;

10、肝硬化;

11、重症肌无力;

12、帕金森综合症;

13、肺心病(含慢性支气管炎伴肺气肿、支气管哮喘);

14、血友病;

15、脑血管病(脑出血、脑梗塞、脑血管畸形);

16、类风湿性关节炎;

17、慢性盆腔炎;

18、慢性前列腺炎。

(记者 李舒韵 通讯员 罗宏松)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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