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民生新闻 > 我市命名表彰第五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淬炼思想状态
 作风过硬,政绩实在
 这场聚齐沿淮五省的思客会,释放了
 淮南人,需要一场家门口的“中秋晚
 创新文旅,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
 “主心骨”是正确政绩观的鲜明注脚
我市命名表彰第五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9/12 9:13:09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去年以来,我市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农村(社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推荐、公示等程序,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经研究决定,授予寿县小甸镇古楼村、凤台县古店乡古店村、田家庵区龙泉街道金岭社区等39个村(社区)为第五批“淮南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据悉,通过此次评选,有效增强了基层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观念,促进了农村(社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受表彰的村(社区)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在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法治淮南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记者 李舒韵)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250002号 
主办:淮南市新闻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