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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民生新闻 > 我市命名表彰第五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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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命名表彰第五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9/12 9:13:0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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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我市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农村(社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推荐、公示等程序,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经研究决定,授予寿县小甸镇古楼村、凤台县古店乡古店村、田家庵区龙泉街道金岭社区等39个村(社区)为第五批“淮南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据悉,通过此次评选,有效增强了基层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观念,促进了农村(社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受表彰的村(社区)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在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法治淮南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记者 李舒韵)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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