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民生新闻 > 迷路的女孩 “警灯”照亮家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乐见科学家登城市“C位”
 “淮大姐”巧手“钩”出好光景
 扣好正确政绩观的“第一粒扣子”
 以疏解民忧 以规护市容
 让“起步稳”代替“抢着跑”
 把握好民生工作的“尽力”与“量力
迷路的女孩 “警灯”照亮家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8/30 7:28:22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记者 张芳)8月25日晚10时50分时许,在凤台中山路与望淮路交叉路口,一名小女孩在路边哭泣。巡逻至此的凤台县公安局巡逻防暴大队四中队第一防区巡逻组人员发现后立即上前询问情况,并将小女孩带到文化广场警务站。经问询得知,小女孩平时与爷爷生活在一起,当日因爷爷上班没能及时将女孩送回家,就让她自己回去。在回家的途中,女孩迷了路。
小女孩今年9岁,家住凤台县河东街道拐集社区,巡逻人员拨打了女孩母亲的联系电话,电话无人接通。随后,巡逻人员驾驶电动车将小女孩送回家中。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250002号 
主办:淮南市新闻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