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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救助”格局处处有温情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8/17 9:32:42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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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
“大救助”格局处处有温情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保障改善民生、调节收入分配、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托底保障功能。8月16日上午,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淮南市召开的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淮南市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不断加大政策创制和资金投入,初步实现了救助范围覆盖城乡、制度框架基本建立、操作程序科学规范、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完善救助体系,营造“大救助”格局

2015年以来,市政府相继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深入实施社会救助政策。同时,市民政、人社、教育、卫生等部门制定出台《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就业扶持工程实施办法》、《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等系列社会救助配套措施,着力构建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大救助”格局。

此外,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我市建立了由市民政局牵头、24个部门组成的淮南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区均建立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

实行动态调整,阳光低保温暖民心

为实现社会救助标准与经济生活水平相协调,我市建立了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每年5月定为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研究月。经第87次市长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今年5月1日起,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40元提高到500元,增幅达13.6%;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65元,增幅达32.5%,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520元提高到3600元,增幅达42.9%;孤儿生活补助费分散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700,增幅达16.7%。

同时,为让低保在阳光下运行,我市建立了救助信息双公开制度,实行救助信息在居住地长期公示与网上公示同步。同时,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除重点整治“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外,还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对办理流程、时限、资料的规范性以及公示情况进行整治;采取信息推送的方式对3.58万名城市低保对象信息进行了比对工作,提高了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和精准度。

救急又救贫,精准社会救助实现全覆盖

近年来,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建立健全了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为支撑,以临时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

市民政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市城乡低保月保障对象约12万人,城市低保标准为50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为3180元/年·人,同比分别增长13.6%和32.5%;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9119人,人均年分散供养标准为3600元,增长42.9%;近年来完成新建敬老院35所,新增床位5180张;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救助、孤儿救助和临时救助支出资金近4亿元,惠及困难群众15万人次。此外,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救助制度有序推进,救助水平和覆盖面稳步提高,困难群众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

联席会议制度,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为了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我市还建立了由市民政局牵头、24个部门组成的淮南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并制定了《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标准》,规定了窗口服务流程,统一窗口标识。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对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申请,由民政部门承办;对于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的申请,由民政部门转办给教育、房管、人社等部门,按照及时办理、快速处置的原则,限时办结。

(记者 孙鸿)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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