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民生新闻 > 进入夏季“高温模式” 淮南发布餐饮消费警示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淬炼思想状态
 作风过硬,政绩实在
 这场聚齐沿淮五省的思客会,释放了
 淮南人,需要一场家门口的“中秋晚
 创新文旅,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
 “主心骨”是正确政绩观的鲜明注脚
进入夏季“高温模式” 淮南发布餐饮消费警示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8/2 9:40:27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进入夏季“高温模式”,各种致病微生物易于滋生,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风险加大。淮南市食药监局日前发布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餐饮安全。

警示提出,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就餐卫生习惯,科学选择、理性消费。外出就餐时,要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安全管理等级高、加工制作过程规范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吃或少吃生食海产品,不要到超负荷经营和未经备案的路边临时餐饮摊点用餐,餐后应索要发票,以便维权。

为防止食物中毒,应选择储藏条件较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食品,要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对于需要冷藏和冷冻的食品,购买时应注意是否符合相应的贮存条件(一般冷藏温度为0-4℃、冷冻温度为-18℃以下)。不要购买和食用不认识的野菜和野生蘑菇。烹饪前,食材要充分清洗,加热烹制过程要做到烧熟煮透,烹调好的食物在室温下存放不要超过2小时,食用冷藏后的剩饭、剩菜前应确认食品无腐败变质,并经再次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凉菜要现做现吃,可适量加入生蒜或醋杀菌。

如发生食物中毒要冷静处理。消费者在食用购买的食品或者在外出就餐后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一定要保持冷静,千万不要因为慌乱错失医治自己的良机,应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

(记者 孙鸿)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250002号 
主办:淮南市新闻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