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南市政府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逐步完善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向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倾斜,统筹解决城乡义务教育相关问题,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意见》明确,从2016年起,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统一确定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按规定统一各级政府经费分担机制,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巩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同时,实施意见还要求现有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高于基准定额的,要确保水平不降低。
此外,免除城乡学生簿本费,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学负担。据测算,仅免除城乡学生簿本费一项,市、县(区)两级财政将增加投入870多万元,惠及学生8.5万人左右。
(记者 孙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