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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老人免费参保意外险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6/7 9:45:4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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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建立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日前,淮南市老龄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政府为生活困难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实施办法》,提高生活困难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能力,促进我市老年人社会保障工作和老龄福利事业发展。

     《办法》规定,从2016年开始,为全市享受农村五保和城乡低保以及优抚对象中的60至90周岁生活困难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障生活困难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能力。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为投保人,政府为生活困难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解决所需资金,其中市辖区的费用由市财政从市福彩公益金中解决;县级费用从县福彩公益金中解决。投保人将保费交承保公司,承保公司负责报案受理、核损、理赔等事项,赔付资金由承保公司直接赔付兑现给个人。保费为每人每年40元。意外死亡、伤残保额为15000元/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额为6000元/人。

      保险期间,被保险人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即意外伤害,可得到相应保险保障。主要包括意外导致的身故和伤残,如:交通事故、意外摔倒导致的身故及伤残、溺水死亡等;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如:意外门诊治疗费用、意外住院医疗费用、猫抓狗咬注射狂犬疫苗费用等。

(记者 孙鸿)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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