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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酒店不得借口营改增涨价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5/5 10:41:33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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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发布价格政策提醒告诫
旅行社酒店不得借口营改增涨价

近日,部分酒店以“营改增”的名义提高房间服务价格,引发广泛关注。针对这一情况,淮南市物价局“五·一”前夕向全市旅游、酒店、餐饮等涉及“营改增”的行业发布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以确保“营改增”工作在我市顺利实施,防止少数经营者借“营改增”之名实施涨价、变相涨价、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

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增值税是世界各国普遍推行的、相对成熟的税种,是对商品(含应税劳务)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税。经测算,酒店、餐饮等行业“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税负比原营业税下降40%,减负效应明显;一般纳税人实际税负与原营业税相比基本持平或略有下降。

市物价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旅游、酒店、餐饮等行业属于高度竞争市场,主要定价依据是市场需求,由于经营成本上涨,合理范围内的提价无可厚非,但以“营改增”为借口实行涨价,甚至是联手涨价,不仅涉嫌垄断等不规范经营行为,更对市场产生了不良导向。

在此,市物价局向全市旅游、酒店、餐饮等行业协会及经营者提出价格提醒,对借“营改增”提价、串通提价等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从严从快以涉嫌违反价格诚信、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下一步,全市价格部门还将组织开展市场巡查和重点检查,对经提醒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经营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市民遇到相关问题均可拨打12358投诉举报。

(记者 孙鸿)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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