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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42万营改增纳税人5月领用新发票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4/29 10:58:2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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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新发票 辨别新变化
我市1.42万营改增纳税人5月领用新发票

       5月1日全面营改增试点推开,涉及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我市涉及“营改增”的1.42万纳税人信息已确认完毕,他们将在5月领用新发票。新发票领用有何变化?作为普通消费者又该如何辨别商家开具的发票呢?4月28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就这些新问题到淮南市国税局进行了了解。

       试点纳税人领用发票有变化

      营改增后,试点纳税人可以在国税部门申请领用的票种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及其他普通发票。国税机关将根据纳税人的申请,并结合纳税人在地税机关的发票领用情况,核定纳税人的票种和供票量。

      为保障营改增普通发票平稳过渡,方便纳税人和消费者,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医疗卫生收费发票和保险费发票四种特殊发票则继续使用,发票监制章改为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监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按照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现行规定编制。同时,国税部门仍然会给起征点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8月31日前,市民拿到原地税发票莫担心

       营改增之后,试点行业不再开具地税的营业税发票,而是开具国税的增值税发票,发票上的监制章由地方税务局变为国家税务局,这是普通百姓眼中营改增最直接的变化。不过,5-8月,安徽省地方税务局旧版普通发票和新增安徽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同时使用,9月1日后试点纳税人停止使用地税机关发票。也就是说,在8月底之前,咱老百姓在酒店等原先使用地税发票的商家消费后,如果商家开具的仍然是安徽省地方税务局旧版普通发票,都可以放心大胆予以认可。

      不过,5月1日后,消费者拿到的餐饮企业开具的新发票还是有所不同的,发票监制章由地税局变更为国税局,并加盖国税监制章。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未来在发票上,价和税会分开显示,比如餐饮发票上会分别有“金额”和“税额”,两者合计则是消费者的实际消费金额。

      发票防伪窍门早知道

      为了便于消费者辨别发票真假,市国税局征收管理科负责人特别提醒:“安徽省国税局监制普通发票的防伪识别点主要有三个,一是纸张防伪,紫外线照射下可见不规则的带有荧光显示的线段,在正常光线下,呈无规则的彩色纤维细丝。二是温变防伪,常温时有红色温变线条,升温至40度后变为无色,降温后又恢复为红色。三是印记防伪,发票联左、右两侧中间位置印制‘安徽国税、XX印务’(对应不同发票印制厂家)标记,在荧光灯下可显示出亮红色字样。

      消费者取得发票后,如果需要鉴定发票真伪,可登陆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网(http://www.ah-n-tax.gov.cn)或拨打12366查询发票真伪情况。”

(记者 廖凌云)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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