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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制新闻 > 娃儿“磨牙” 妈妈“火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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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儿“磨牙” 妈妈“火拼”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3/22 9:27:34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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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之间小打小闹,本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可家住潘集的杨某却没想到,孩子与同学之间的“磨牙”,竟演变成了自己与对方母亲之间的一场“真枪实战”。日前,潘集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杨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8月9日晚8时许,杨某的孩子与被害人陆某的孩子在潘三矿某小学门口玩耍,因为琐事,本是同学的他们就此磨牙,互骂了起来。闻讯赶来的杨某和陆某见孩子们吵架,因护犊心切而相互发生口角,在争吵中,陆某先动了手,而不甘示弱的杨某继而也与其厮打起来,厮打中,杨某用雨伞击打陆某右侧面部致其受伤。

       后经鉴定,陆某遭受他人钝性外力作用,致右耳鼓膜外伤性穿孔、左眼部挫伤、头面部及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等,其右耳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构成轻伤二级。

       今年2月29日,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陆某达成赔偿协议,前者一次性赔偿陆某经济损失10万元,并全部履行完毕。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加之其所在社区矫正机构亦同意对其进行社区矫正,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依法对其宣告缓刑。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娃娃之间闹纠纷,作为家长应该正确对待,不能用粗暴的方法制止孩子之间的纠纷,更不能因护犊子心切而大打出手。

(记者 吴巍)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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