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民生新闻 > “3·15”为您消费维权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怀旧消费”不能千篇一律
 5G工厂点亮智造新未来
 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
 建好数字生态赋能中小企业
 营造呵护民企干事创业好环境
 以更高标准推进生态修复治理
“3·15”为您消费维权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3/14 9:34:12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工商部门去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

       今年的3月15日是第34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主题是:“新消费 我做主”,为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营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氛围,3月11日上午,淮南市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在市政务中心召开。根据会议安排,3月15日上午,我市将在淮南新世界休闲生活广场举行大型户外宣传活动,届时,工商、质监、食药监等多家“3·15”纪念活动成员单位将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等。

       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5年,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和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7189件,调解成功率98.5%,“诉转案”35件,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6.7万元。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和县、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共计依法抽检包括生活消费类、农资化肥、成品油在内41个品种688组商品。认真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办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52件。

       据介绍,2015年,市工商局在集中开展医疗系统侵害患者权益专项清查中,依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对淮南市四家医院未按标准收取诊查费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涉案金额45.54万元,罚没款共计83.53万元,有力地维护了患者的权益。在2015年,工商部门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检查网络主体1400余次,实地检查网络商品经营户485次,处理网络消费投诉35件,查处网络违法案件6起,向省工商局上报关闭网站5个。

      会上,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物价局、市卫计委、市消协等单位还分别发布了2015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记者 廖凌云)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250002号 
主办:淮南市新闻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