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始了,收费、入学是大家最关心的事之一。那么,今年春季孩子们上学该交哪些费用呢?2月22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就此专门走访了淮南市物价局。据市物价局收费科负责人汪辉如介绍,春季开学,淮南市幼儿园收费主要是保育教育费,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代收费项目只有课本费、作业本费及部分学校征收的住宿费。择校费、学杂费、借读费均已停收。同时,价格主管部门提醒各中小学校应做好开学期间收费公示工作,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巧立名目多收费,学生、家长遇乱收费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学前教育阶段
汪辉如介绍,我市幼儿园按规定只收取保育教育费、伙食费及住宿费,由于伙食费是代收代支,公立幼儿园尚无住宿幼儿,因此收费主要是保育教育费。
其中,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等级收费,目前仍按照2014年秋季学期执行的标准:省一类幼儿园每生每学期2000元,市一类幼儿园每生每学期1600元,普通幼儿园每生每学期1200元(含乡镇中心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园每生每学期800元。
以上标准为我市公办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各级各类幼儿园在规定的最高收费标准内,可根据办园情况,生源状况,自行确定下浮的具体收费标准,并在新学期开学前报同级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备案。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合理确定,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义务教育阶段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1—9年级)只收取作业本费、教材费、住宿费3项费用。其中作业本费:小学每生每学期收费为10元;中学每生每学期收费20元。教材费:义务教育阶段的课本费应依据省教育厅印发的学生用书目录中实际选用的版本、品种和省物价局核定的零售价格收取。中小学所有收费均应在学期开始时收取,义务教育阶段的课本费不得在学期开始前提前预收。住宿费:城市学校有住宿条件的可以收取住宿费每生每学期25元,实行公寓化管理的住宿费需经物价、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农村学校不得收取住宿费。
此外,关于借读费,根据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的借读费。适龄儿童实行就近入学的原则。
高中教育阶段
高中阶段可以收哪些费用呢?据介绍,高中阶段取消了择校费,收取的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课本费及部分代收费项目。其中学费:普通高中300元,农村高中240元,市示范高中(市重点)700元,省示范高中(省重点)850元。住宿费:有住宿条件的学校允许收取住宿费,每生每学期25元。实行公寓管理的住宿费,需经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课本费:高中阶段的课本费应依据省教育厅印发的学生用书目录中实际选用的版本、品种和省物价局核定的零售价格收取。
此外,目前高中阶段还存在代收费,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和《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军训服务费收费政策的通知》,淮南市已停止执行军训服务费收费标准,原中小学代收费项目中的“军训服务费”调整为“军训伙食费”,学校在组织高一学生校外军训时发生伙食费用的,可据实代收军训伙食费,也可由学生在自愿选择饭菜品种时即时付费。除此以外,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记者 孙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