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法制新闻 > 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查了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红娘奖”让青年人才留人更留心
 涵养营商环境“清新空气”需久久为
 “爱的后备厢”满载的是亲情与乡愁
 从春节习俗中汲取文化自信的力量
 参军入伍 让青春更精彩
 让文物“活起来” 博物馆“火起来
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查了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2/2 9:13:38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又到了传统的销售旺季,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也随之而现。近日,淮南市寿县安监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全县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行动,查处了一批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零售网点。
    针对当前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环节的季节性特点,寿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可能私藏、私运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物流仓储等重点场所开展全方位大排查。通过明察暗访及群众举报,发现13个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零售网点,这些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现场条件简陋且隐藏在商店和民房内,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对周围群众的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寿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迅速行动,将这13个零售网点一举端掉。行动共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000余箱,预计价值近10万元。查获的烟花爆竹已依法转移至专用仓库进行封存。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记者 孙鸿)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90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