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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三法”化解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1/20 9:29:5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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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一直以来困扰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如何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成为首要解决的问题。1月19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了解到,我市巧用“暖心法”、“释法法”、“引导法”化解了一起医患纠纷。

今年初,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待一患者投诉,患者来时怒气冲冲,反映其去年5月9日因肛周脓肿入住我市某医院,并于当晚做肛周脓肿切排术(+挂线术),后发现右腿肿胀,主治医生予以纠正低钙对症治疗,缓解不明显。之后,彩超检查发现其右小腿静脉血栓形成,随即给予抗凝治疗,病情得到控制。患者认为医院诊断错误,延误治疗,要求医院承担全部的住院费用,并给予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3万元的赔偿。

接到投诉后,调解员态度热情,让患者把理讲清、讲透、讲完,并耐心地向其解释调解的原则、程序,之后涉事医院也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合情合理合法”是调解的原则,就此纠纷,市医调委召开专家咨询会,认定其静脉血栓与就诊疾病没有明显因果关系,其血栓真正的形成原因是由于长期卧床、血液高凝状态(肿瘤等)、肥胖、高脂血症等,但主治医生对其血钙偏低的因素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治疗上略有瑕疵。根据《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调解员促使医患双方认识到责任划分结果。在划分责任的基础上,调解员分别几次采取“背靠背”方式进行说服工作,以事实为根据,说服患方降低在治疗上不切实际的高期望值,最终做到兼听则明,接受院方6000元补偿金额。

(记者 李舒韵)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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