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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淮南交警工作法成全省“示范”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1/13 7:18:05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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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面对民警执法,当事人莫要动“歪心思”,你的一举一动可能已被执法记录仪收录存盘,留作处罚依据。

1月11日,淮河早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由民警孙骞剖析总结的“执法记录仪规范使用四个必须工作法”,被省交警总队列为第六批安徽交警优秀工作法在全省推广。走访中,孙骞透露:他的这一方法不仅对提高民警执法水平有借鉴意义,更是与市民息息相关,尤其是机动车驾驶人更应引起注意,因为交警执法过程中,全程都有第三只眼睛在录像。

执法记录仪“四法”全省推广

2015年省交警总队对全省各市交警支队、省直管县交警大队、机场交巡警支队、合肥、蚌埠铁路交警支队进行优秀工作法征集评选。最终在大量的报评方法中,评出8个在全省交警系统进行推广,淮南市交警支队报送的“缉查布控系统四步工作法”和民警孙骞投送的“执法记录仪规范使用四个必须工作法”双双入选。其中,孙骞的执法记录仪规范使用四个必须工作法更是与市民尤其是广大驾驶人息息相关。孙骞说:我总结的这“四法”,每一法的背后都有大量的市民违法案例做支撑,对民警来说它是鲜活的教案,对市民来说它就是红线警钟。淮河早报记者了解到,孙骞目前是交警支队机动大队的一名普通民警,出于对职业的热爱和执法能力的钻研,工作5年里,他先后写出了五六本执法心得,执法记录仪规范使用四个必须工作法正是他日常积累的结果。孙骞告诉淮河早报记者:当前执法记录仪已成为一线交警的标准装备,执法过程中交警会将其全程开机,广大驾驶人一举一动及民警的执法过程都会被其一一记录。淮河早报记者翻看孙骞总结的执法记录仪“四法”了解到:他从执法记录仪的佩戴、端持、拍摄角度等方面入手,对执法记录仪的功能使用做了详细的升华总结,具有极强的示范作用。

面对民警执法当事人莫动“歪心思”

走访中,孙骞从其制服肩上取一个黑色手机大小的微型“录像机”说:这就是执法记录仪,别看它个头不大,功能很全,录像拍照全部可以完成,且充电一次可连续使用数个小时。孙骞调取他在“四法”中举例的一段执法录像说,例如:2015年6月11日,许某携带驾驶证急匆匆找到执勤民警,称自己半小时前因未带证件,车辆被交警查扣,现在已带来证件接受处理。民警问其车辆特征时,许某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后民警调阅执法记录仪视频,发现许某并不是驾驶员,是来顶替原驾驶员魏某某接受处罚的。原来,魏某某因无证驾驶大货车被查,本以为大货车的驾驶室较高,民警的执法记录仪拍不到他,就动了歪脑筋,让许某顶替处罚,但没想到民警之前专门让他站在车前做了抓拍“特写”。面对铁一般的证据,该车实际驾驶人魏某某最后只得前来接受处罚。

孙骞指出:执法记录仪作为一种现代化科技执法装备,对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记录各类事故案件事件现场处置情况,保护民警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孙骞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日常面对民警执法时当事人莫要动“歪心思”,因为你的一举一动都可能已经被执法记录仪收录存盘,留作处罚依据。

图:孙骞手持执法记录仪演示其用法

(记者 苏国义)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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