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淮南要闻 > 淮南开展干制水产品清查行动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淬炼思想状态
 作风过硬,政绩实在
 这场聚齐沿淮五省的思客会,释放了
 淮南人,需要一场家门口的“中秋晚
 创新文旅,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
 “主心骨”是正确政绩观的鲜明注脚
淮南开展干制水产品清查行动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12/24 7:19:59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问题海米将被召回销毁

       22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针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部分省市监督抽检中发现的海米(虾皮、虾米)等干制水产品防腐剂、亚硫酸盐和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含量超标,以及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等较为突出的问题,我市组织开展了海米等干制水产品专项清查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商场超市、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场所,以海米等干制水产品销售者为重点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购进和销售无合法来源、无质量证明文件和感官性异常的海米等干制水产品的,食药监管部门将责令食品经营者停止经营,召回所出售的干制水产品,并监督经营者销毁停止经营和召回的干制水产品,严把食品经营过程干制水产品安全关。

      在开展检查的同时,市食药监部门还将加大对海米等干制水产品的抽检力度,并依法从严查处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海米等干制水产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涉嫌犯罪的,将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加强与本地区公安等部门的合作衔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排查、处置海米等干制水产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隐患。

(记者 孙鸿)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250002号 
主办:淮南市新闻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