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财政奖补政策惠泽万千百姓
走进位于潘集区泥河镇的老庄村,一条条硬化了的水泥路如蔓延的枝丫伸展到每家每户门前。放眼望去,平坦的道路,崭新的房屋,功能齐全的文化广场,呈现出和谐、小康的新气象。
从昔日的脏乱,到今天的整洁,这里的变化得益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这一强农惠农政策充分发挥民办公助和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打通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最后一百米”。“十二五”期间,潘集区共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722个,五年总投入15045.9万元,改善了村容村貌,方便了交通出行和生产生活,造福了全区36万农民。
突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氛围——潘集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民生工作,坚持高位推进,区、镇、村全部成立“一事一议”民生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层层要负责、层层抓落实,始终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
区政府制定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办法》等制度,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民生项目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充分利用会议、培训、标语、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了解和支持,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突出群众主体,推进民主议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民生工程突出群众的主体地位,以不增加农民负担、不产生新的债务、不搞半截工程为前提,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注重项目效用,防止违背农民意愿,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发生。
潘集区始终把村务公开贯穿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民生项目的全过程,努力做到议前公开、议中公正、议后公示,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使群众参与议事、监督全过程,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民生工程建设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推进了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
突出项目选点,确保建设成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民生项目建设坚持做到“五个优先安排”和“五个不安排”,即村干部团结干事、有凝聚力和号召力的优先安排,有筹资捐资和村集体有投入的优先安排,有发展规划的优先安排,有部门整合资金的优先安排,以往“一事一议”项目实施得好的优先安排。不体现群众意愿的项目不予安排,以往项目完成不好的不予安排,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不予安排,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安排,村务财务不公开的不予安排,做到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项目建设取得成效。
突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益——区财政、民生等部门制定出台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账,实行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严格实行资金报账制度,实施单位根据项目材料单据等资料进行账目核算,据实报账。实行按工程进度支付项目资金,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资金达到全部资金的90%,预留10%的资金作为承包项目的质量保证金。
突出建后管护,确保长期受益——潘集区坚持建管结合,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一事一议”设施的所有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明确管护的内容和目标,召开村民议事会议,在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将其纳入村规民约,规范村级公益事业管护,确保群众长期受益。
一条条水泥路环绕,一座座文化活动室宽敞又明亮,农家用上了沼气、自来水也接到了家……这些都得益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潘集区广大农村群众的生活越来越有盼头,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记者 柏松 实习生 王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