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层层选拔、推荐、公示,八公山区司法局八公山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成为我市此次受到表彰的唯一单位。
近年来,该所以“强素质、抓规范、树形象、创一流”为工作目标,秉承公正执法、诚信为民的服务意识,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该所在组织机构、队伍建设、所务管理、行政业务、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应用等方面,大力实施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为依托,全面加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有效完成了司法所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积极推进法律服务的多样化和便民化,实现了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重心下沉和力量下移,为司法行政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上级部门和辖区群众的肯定。该所先后获评“全省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活动先进集体”、“省级示范司法所”等称号。所辖的杨家地村被评为第三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钱湖村被评为第四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据悉,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创新发展,司法部近日评选表彰了199个“全国模范司法所”、400个“全国先进司法所”、599名“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在此次表彰中,我省有7家单位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16家单位获评“全国先进司法所”,24名基层司法所长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通讯员 缪亚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