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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农房保险为受灾百姓“雪中送炭”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12/21 9:39:02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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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覆盖全市农村3万户“两属”、“两户”家庭

“有了这笔保险赔偿金,修房的钱就齐全了。”12月18日,淮南市凤台县大兴集乡界沟村88岁的周玉兰老人看着存折上保险公司打到账户上的10000元赔偿金,一直忐忑不安的心总算是落了地。

今年6月29日凌晨,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席卷了整个淮南,12小时内我市部分地区雨量达50毫米以上,局部地区更是超100毫米以上,受水灾影响我市农房大面积受损。周玉兰老人家的三间大瓦房也在暴雨的侵袭下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倒塌,全家人顿时感觉天塌下来一般。据统计,此次自然灾害造成全市属于政策性农房保险保障对象的90户居民房屋受损(其中田家庵区50户,八公山区29户,潘集区6户,凤台县5户),经民政局和保险公司查勘核定,最终赔付22.9万元,使受灾群众得以及时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淮南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有效保障了农户的住房利益,减少了农户的受灾损失,更重要的是,它创造了一种社会保险与政府救济相结合的抗灾救灾新机制,充分发挥了保险公司的经济补偿和参与社会管理的功能,有效解决了农村困难群众因灾致困、因灾返贫的突出问题。”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有关负责人表示。

 2013年,淮南开始启动政策性农房保险试点的探索工作。截至目前,淮南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已覆盖全市农村30000户“两属、两户”(军、烈属、五保户、低保户)家庭(以市民政局登记在册的信息为准),保险费为每户30元,由市民政局全额承担。据了解,农房保险基本涵盖了除地震之外的所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住房倒塌。保险房屋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倒塌情况,保险公司按房屋倒塌程度确定赔偿金额,每户最高赔偿标准为60000元。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即农村“两属、两户”)可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向民政、消防等部门报案,并提供相关部门事故证明,损失项目清单(由双方确定并认可),损坏物品发票或相关资料等等。在确定损失金额后且被保险人的索赔材料齐全并送交保险公司以后,保险公司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赔偿金转入被保险人指定的银行账号内。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其实我市近年来有不少农村住房因各类自然灾害倒塌、损坏,损失不小。“房屋受灾主要是因为火灾、暴风、暴雨、冰雹等造成的,农房保险实施以前,我们每年都能接到因灾报损十多起。”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村民房屋发生倒塌,只能依靠我们民政部门的自然灾害倒房重建补助,但最高也就是每户2万元,村民住房保障依然不算牢靠,现在有了农房保险,两者双管齐下,极大减轻了村民重建损毁房屋的经济压力,农村困难群众因灾致困、因灾返贫的突出问题可以说得到了有效解决。”

“经过近3年的探索实践,淮南政策性农房保险在运行机制上不断创新优化,确保了广大农户得到最大实惠。下一步,淮南将在现有投保力度基础上,积极争取和投入更多资金,提高赔付标准,让受灾群众得到更大的实惠。同时,进一步理顺投保机制,推动农房保险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该负责人表示。

(记者 孙鸿)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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