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移送至检察机关
“这下子可好了,多亏了你们警察,我投资的90万元,希望能尽早追回来。”湖北来淮南做生意的张先生激动地对民警说。12月15日,随着犯罪嫌疑人曹某夫妇再次被移送到潘集区人民检察院,张先生便企盼着自己的钱能尽快追回来,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2013年7月份,湖北随州的张先生通过熟人介绍,结识了河南的曹某和淮南的周某等人。曹某告诉张先生,在淮南,他有40余万平方米的工地需要安装塑钢窗,询问张先生有没有兴趣,投资这一笔工程。张先生半信半疑没有表态。看到对方犹豫不决,曹某便带他到潘集区贺疃镇一搬迁楼工地上参观,通过现场查看,张先生相信了。2013年8月1日,他与曹某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书”和“铝塑门窗安装承包合同”。为了让张先生放心,曹某还安排对方的侄子张某某和自己在一起办公,让其监督张先生的投资资金去向。随后,在曹某的妻子吴某的带领下,张先生从湖北老家带了一批工人进入工地施工。按照合同要求,张先生多次汇款给曹某共计70万元现金,外加一张20万元承兑汇票,共计90万元。2014年4月份,工程完工,张先生找曹某讨要自己先前投资的90万元和相应的利润。不料,曹某推三阻四,丝毫不提还钱之事,手机也是有时打得通,有时打不通,最后竟无法接听。情急之下,张先生亲自上门,谁知,曹某已人去楼空。无奈之下,张先生便向警方报案。
2015年5月19日,潘集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受理案件,发现这是曹某精心设计的圈套。先前,曹某已经把塑钢窗安装工程转包给周某等人,为了诈骗张先生钱财,他对周某说:“这件事你不要露底了,张先生带的人到工地干活,只是为你打工,你又不需要付工钱,何乐而不为呢。”就这样,张先生做梦也没有想到,他被曹某狠狠地算计了一把。
很快,警方对曹某进行上网通缉,随后,曹某在杭州火车站落网。5月26日,警方决定对涉嫌合同诈骗罪的曹某依法执行刑事拘留。7月2日,曹某被潘集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9月2日,被警方移送起诉。但是,曹某夫妇另外还涉嫌其他犯罪,检察机关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12月15日,曹某夫妇再次被警方移送起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审判。
为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面对利好,要通过可靠渠道去核实。
(记者 冉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