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淮南要闻 > 我市降低开发企业预售监管资金额度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淬炼思想状态
 作风过硬,政绩实在
 这场聚齐沿淮五省的思客会,释放了
 淮南人,需要一场家门口的“中秋晚
 创新文旅,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
 “主心骨”是正确政绩观的鲜明注脚
我市降低开发企业预售监管资金额度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12/18 8:41:40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缓解资金压力 改善市场氛围
我市降低开发企业预售监管资金额度

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对符合标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前,适当降低预售监管资金额度。

适当降低预售监管资金额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积极制定标准,对于资质和信用等级较高、经营业绩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前,留存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可由5%降至3%。

截至2015年9月16日,我市共有4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49个监管项目、269栋楼符合留存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由5%降至3%的标准,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释放9487.08万元的资金压力。

(记者 张鹏)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250002号 
主办:淮南市新闻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